关于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河北传媒学院2013-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及各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 5月份将有一批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被吸收到党组织里来。各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细做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做好近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确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必须通过第十八期党课结业考试。
2、因名额限制发展学生党员必须满足四条标准;①在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②获得过省、市、院级奖学金;③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④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在院系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3、本次发展主要是针对非毕业班级发展学生党员,如有毕业班级的发展对象请另打报告审批。
4、发展学生党员的备案表已经上传至校内网组织部常用下载栏下。
二、明确发展学生党员的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上报党总支审查。
2、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查发展对象所有入党材料,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党总支审查意见。
3.研究结果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4.党委会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5、党支部应指导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6、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学生发展对象由党总支负责审批。在审批前,党总支要派一位总支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将具体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上,作为党总支讨论审批的重要依据。
7、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后,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8、党委组织部核准后,在“党委审批意见”中加盖党委组织部印章。
三、明确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培养考察,符合转正条件的,支部大会通过后,上报党总支审查。
2、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 逐一表决后,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3、党委组织部核准后,在“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盖党委授权印章和党委组织部印章,并批复。
党委组织部
2014年4月10日